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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开发建设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陕西西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7-31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7月28日,陕西西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出,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布局指引应按照需求导向、适度超前、安全高效的原则,做好各类储能电站的建设规模和站址布局建议。

新增的储能电站项目必须符合《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布局指引》的要求,便于项目顺利并网及充分调度运用,避免因接入或选址不当造成调用次数和调用容量不足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真正使储能电站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惯量响应等多种功能。

要统筹区域电网安全、电源结构和系统调节能力,科学评估储能配置需求,项目选址、功率容量设计要与区域负荷特性电网接入条件以及调峰调频等需求相适应,与各类调节性电源相协调,避免系统功能重复。

项目可布局在新能源项目富集区域促进新能源开发和消纳;负荷水平高且调峰需求旺盛(峰谷差率大)的区域,对区域电网发挥“削峰填谷、平滑负荷”的作用;关键电网节点、输变电扩容升级困难和极端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提供系统备用,提升系统安全。

按照《西安市电力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规划建设方案(2025-2027年)》要求,到2027年前,全市需谋划20个储能项目,并确保2025年实质性启动3个储能项目。各项目在取得备案证后6个月内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取得可研评审意见、签订投资框架协议,1年内完善各类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

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开发区能源主管部门和备案机关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于电源侧、电网侧及额定功率大于5MW的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在未取得市发改委纳归意见及电网咨询意见回复之前暂停备案证的办理。

以下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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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储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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