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的明确要求。近期,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与空间集聚效能”“支持构建多能互补、高度自给的低碳零碳园区”。
随着“双碳”目标深入推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与产业绿色升级需求迫切。绿电园区作为一种集成新能源生产、就近消纳与产业低碳化发展的综合载体,在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和用户终端用能绿电占比、实现地方经济和新能源产业双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2024年,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大幅提升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据测算,目前我国绿色低碳产业规模约11万亿元,未来5年还有翻一番乃至更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十五五”时期,全国力争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将为绿色低碳产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在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下,宁夏依托丰富的风光资源与先行试点经验,规划建设现代煤化工、硅基、铝锰和大数据算力四大优势特色产业绿电园区,计划到2027年配套建设2447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满足600亿千瓦时绿电需求,力争将产业绿电占比提升到60%~100%。但从现阶段来看,宁夏仍面临园区与电网的规划衔接不够紧密、市场化交易模式不完备、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绿电消费认证体系不完善、市场化程度有待提升等挑战。建议产业链上下游从以下几方面发力,进一步推进绿电园区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一是统一规划,规范推动绿电园区发展。按照“整体平衡、量率一体”原则,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将绿电园区项目纳入地方能源规划、电力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同时,明确绿电园区项目应基于新增新能源发电规模、新增用电负荷,项目中各要素均应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绿电园区与电网规划衔接,充分考虑电网布局和承载能力,加强规划计划刚性管理,确保项目与配套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投运,避免重复建设。
二是加强引导,通过市场化交易模式建设绿电园区。建议结合本地条件,站在全社会资源统筹优化配置的角度,依照政府相关政策、能源电力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细化分析绿电园区建设需求、周边新能源开发条件、电网现状及近远期规划,统筹考虑建设投资成本、土地资源占用、电网运行安全等因素,研判绿电园区发展模式,引导当地通过市场化交易模式满足园区高比例绿电消费需求。
三是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确保绿电消纳目标实现。采取“煤电机组调峰深度改造+规模化配置储能+燃气机组+抽水蓄能电站”等手段,提高系统调峰能力。完善储能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储能项目,保障储能项目高效并网和运营,丰富储能交易模式。引导新能源发电项目自主配建储能,提升项目消纳平衡能力。优化并落实煤电容量电价、储能容量电价等价格机制,充分体现系统调节成本,确保调节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扩大绿电交易规模,完善绿电消费认证。对于出口企业密集地区,推动全部平价集中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推广分布式光伏以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扩大区域内绿电供给能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优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加快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对园区内企业以绿电交易、自发自用、绿证交易方式消费绿色电力、获取环境权益的情况进行核算,汇总核算园区整体绿电消费情况。研究建立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
五是创新投资合作机制,实现建立利益共享。鼓励企业采取独资、合资等模式参与绿电园区建设,积极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做好重点产业与新能源企业对接,深化新能源与产业利益共享,在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率的同时,推动重点产业的用电成本下降和产业竞争力提升,实现互利合作。鼓励企业通过产销对接方式采购绿电园区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电池等设备,促进新能源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
(作者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