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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红梅:关于建立储能电站定期检查机制的政策建议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6-03-13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

关于建立储能电站定期检查机制以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工人 王红梅

新型储能作为我国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技术与基础装备,当前已进入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新阶段,未来将作为能源基础设施被高频调用。然而,目前行业内针对在运储能电站的后评估机制仍然缺失,对电站投运后的安全状态和容量衰减变化缺乏动态监管,无法及时发现和剔除“带病”电站。为推进储能电站安全高效运行,建议国家建立储能电站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与电站容量电费、保险等经济收益挂钩,同时推动涵盖定期检查等环节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出台。

一、储能市场化调用频次显著提升,电站运行状态评估需求日益迫切

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一系列围绕储能市场机制的关键政策陆续出台。政策上不仅取消了“强制配储”约束,同时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3大电力市场主干规则陆续发布,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也已正式实施,推动着储能市场化调用频次显著提升,目前等效利用小时数已达1195小时,较去年提高近300小时。随着电力系统调节需求逐步增加,新型储能将被高频调用以承担更多调节任务。因此,未来亟需对在运储能电站开展系统性的检查评估,才能及时、有效地追踪电站安全状态和性能表现的动态变化,从而长期、稳定地发挥储能能量时移、双向调节等关键功能,有效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并促进新能源消纳。

二、在运储能电站检查机制缺失,性能表现无法保证且安全风险持续累积

目前,国内已出台一系列储能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但主要集中在电池本体安全和电站消防规范方面,针对电站投运后的检查评估仍缺乏制度安排,具体表现为以下3方面。一是检查评估的实施主体、指标、周期等关键内容尚不明晰,且对关键检测数据和结果尚未建立统一的管理和共享机制;二是电站运行状态与经济收益缺乏联动机制,市场难以依据电站安全、性能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以进行优劣筛选;三是市场准入与现行监管标准脱节,部分满足短期验证、但长期可靠性严重不足的劣质产品仍可在市场流通。据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统计,2025年上半年国内储能电站非计划停运920次,电站关键设备、系统以及集成安装在投运后发生质量问题即是主要原因。未来,若针对在运电站的检查机制仍然缺失,可能导致电站故障频发甚至安全事故集中爆发,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三、关于建立储能电站定期检查机制的政策建议

建议国家建立储能电站定期检查制度,以强化电站运行安全并与电站收益挂钩,同时推动覆盖定期检查等环节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出台,以保证机制执行效果和力度。具体实施建议如下:

一是明确定期检查制度的检查机构、周期、指标等内容。建议由各地区电网调度机构牵头,定期(1-3年)对辖区内所有在运储能电站的绝缘性能、运行状态、容量保持率、转换效率等动态指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数据和结果上传至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统一进行分析管理,定期形成报告对外公布。

二是推动定检结果与电站容量电费、保险等经济收益挂钩。建议将定检中与容量相关的检测结果,如容量保持率等,作为电站申报可靠容量以获取容量电费的核准依据。同时,鼓励具备储能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定检结果和相关标准,开展在运电站的周期性运行评价,引导保险、融资等资源向高等级电站倾斜,形成“检测-评级-收益”的正向循环机制。

三是加快储能电站级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编制,并着重突出与定期检查相关环节的强制性要求。建议以系统观念、整体安全观的视角,着重规定电站设备选型、参数核定、状态监测、运行维护、应急处置、安全退役等全环节的强制性要求,强化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制定标准,以高质量标准引领保障储能电站的长期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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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储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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