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3月17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中长期交易品种、合约签订等内容。
参与现货方式。新型储能电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自愿参与日前市场经济出清。
日可用容量核定方面,独立储能保留电站日可用系数。明确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定期测试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放电能力,作为可用容量计算依据。
现阶段,独立新型储能可选择同时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或按日仅参与电能量市场或辅助服务市场,实现了储能电站的多重收益(此前调频辅助服务和电能量市场只能二选一参与)。
进一步扩大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参与主体范围。现阶段,辅助服务市场暂只开展调频(二次调频)辅助服务、爬坡辅助服务的集中交易。后续根据电力市场发展情况与实际需求,探索研究建立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市场信息显示,独立储能电站已于2025年1月正式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依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要求,结合山东电力市场运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依法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我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及相关经营主体对《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开展修订,形成了《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至scjgc@cnea.gov.cn。感谢参与和支持!
附件1:《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