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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项电力市场重要政策正式印发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4月1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湖南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实施细则》(湘监能〔2026〕20号)、《湖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湘监能〔2026〕21号)

《湖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规定,湖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是指已完成市场注册的经营主体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市场。根据交易方式不同,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滚动撮合交易、挂牌交易等。中长期合同电价可签订固定价格,也可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单一售电公司及其关联售电公司在同一交易月份中中长期各批次的交易电量之和在当月中长期各批次交易电量总量中占比不得超过20%。绿色电力交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与绿电环境价值组成,并在交易中分别明确。

《湖南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发电企业应在每月20日16:00前,根据调度管辖范围,通过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申报煤电机组次月逐日最大出力。非计划停运机组或缺煤停机的煤电机组,自停运当日起至并网日(或恢复备用日、调度机构许可转检修日)当口止认定为零。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三次扣减50%,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对自然年内月容量电费全部扣减累计发生三次的煤电机组,取消其年内后续月份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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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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