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首屏板块>储能政策 返回

山西“136号文”征求意见:容量补偿范围适时拓展至新型储能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8-21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8月20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同时,还发布了《山西省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和《山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

文件对新能源项目的机制电价、机制电量、执行期限、竞价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同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规范电能量市场结算规则、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优化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规范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全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优化代理购电电量采购机制、健全新能源消纳衔接机制、建立发电机组成本调查制度、建立电力市场价格监测体系。

文件提到,发电侧容量补偿适用范围适时由煤电拓展至天然气发电、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容量补偿实行统一的电价标准,容量补偿费用由容量补偿标准、有效容量、供需系数共同确定。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推动由补偿传统机组固定成本缺额向市场保障系统长期容量充裕度转变,通过市场发现容量价格,在发电侧逐步形成“电能量+容量”的两部制市场价格体系。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xsfgwspjgcpubli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相关建议”

2.纸质邮件: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A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

3.为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分享到:

关键字:电价

数字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数字储能网:xxx(署名)”,除与数字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数字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数字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