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近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建非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非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给予奖励资金。根据文件,
1、奖励标准
2024年度新型储能奖励标准为:120元/千瓦时。
2、奖励条件
1)项目投运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容量≥1000千瓦时
3)新能源项目配建、用户侧非独立储能项目,
4)电力调度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成功响应调度的证明文件或当年不少于连续3次的满容量运行记录;
5)综合效率达标。其中,
磷酸铁锂电池储能不得低于80%;
铅炭(酸)电池储能不得低于77%;
液流电池储能不得低于63%;
压缩空气储能性能试验循环电效率不得低于55%。
3、奖励对象
配建新型储能的新能源企业、自建储能 的工商业用户企业
5、申报奖励储能项目容量测算
储能项目申报奖励容量=实测放电电量×效率系数×系统 使用寿命系数。
文件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