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国家能源局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东北区域实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率先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为东北区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消纳、电力可靠供应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支撑,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贡献“东北样本”。
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东北电网是我国最早的区域电网,省间直流和交流联络线31回,输电能力达到3120万千瓦,达东北最大用电负荷的36%;区内省间交换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6.9%,居全国各区域首位。截至2025年底,东北区域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31.1%,居全国各区域首位。高比例新能源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对电网实时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巨大挑战。东北三省一区电网负荷特性各不相同,单一省份难以实现电力保供与消纳的平衡,形成了省间联系紧密、区内跨省交易电量处于全国前列的市场格局。长期以来,东北区域始终坚持统一调配资源,在区域协同运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东北能源监管局加强与地方政府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协同,不断提高工作衔接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性。一是重点围绕“完善一体化设计、创新交易品种、完善交易模式”,从市场体系有机统一、市场作用有效发挥角度,稳步推动区域内省间中长期、互济、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二是定位于“国家市场延伸不到、省级市场覆盖不到、同步电网确有需要”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创新制度设计,衔接各省级现货市场,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三是组织东北区域电网企业、发电集团、交易机构、储能电站等专家团队,历经数次集中工作,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出台区域市场细则。印发《东北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D-3日前,建立东北区域中长期省间交易机制;印发《东北电力互济交易实施细则(试行)》,D-1及日内,建立东北区域省间互济交易机制,与现货市场衔接。
全国率先开展“滚动撮合”区域中长期交易,大幅促进新能源消纳
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25年8月6日印发东北区域内省间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9月8日组织开始结算试运行,在国内率先采用区域跨省日滚动撮合交易模式,将省间中长期交易延伸至D-3日,按工作日连续开市,交易标的为发电侧2个工作日后3个连续自然日的72小时的分时电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即时匹配、即时成交,形成分时段量价曲线的电能量交易结果,与省级现货市场进行有效衔接。
“滚动撮合”交易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中长期交易时序上由D-5缩短至D-3日,交易频次由原来的“每年百次”提升至“每日千次”,更加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二是发电企业角色的灵活转换。实现了电力交易双向互动,发电市场主体首次由原来单一卖电方转变为买卖双向灵活转换角色,极大满足了市场主体的购售电意愿。三是优化交易的组织服务。在国内率先采用“股票”模式交易平台,便于省间交易结果物理执行,为省内提供合理边界,支撑省级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全覆盖。
截至目前,共有701家发电企业参与滚动撮合交易,日均达成合同2372笔,成交电量4582万千瓦时。例如,2025年10月25日06:00,辽宁新能源出力仅257万千瓦,通过滚动撮合交易购入最大电力390万千瓦,占该时刻受入省辽宁负荷的13.7%、中长期外购电力的49.6%。累计成交电量43.27亿千瓦时,实现了范围更大、效率更优、效益更好的区域电力资源配置。2025年,东北区域内省间交易电量101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6.9%,为各省提供最大898万千瓦电力支援,占东北最大用电负荷的11%。
创新设计“快速响应”的省间互济交易机制,有效提供保供支援
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25年9月16日印发互济交易实施细则,在充分模拟试运行基础上,于2025年10月16日开始结算试运行,建立与省级现货市场相适应、可衔接的互济和启机交易机制,组织发电侧灵活性调节资源在日前12:30—14:30时段和日内T-60—T-30时段,通过电能量交易进行区域省间余缺互济,对存在电力平衡缺口的省份进行启机支援。
区域内省间互济交易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紧密衔接各省现货,在省内现货市场预出清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电网省间电力现货市场与东北区域互济交易结果,共同形成跨区跨省联络线计划,在联络线上物理执行,并作为省内现货市场运行和电力平衡边界条件。互济交易结果在各省内联络线落点,根据送受电方向视为固定负荷或电源,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省内现货市场正式出清和结算。二是促进电力余缺与平衡协调,主要以满足“省间市场未延伸、省级市场未覆盖”的交易需求为目标,紧密联动调度生产、有效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东北区域省间余缺互济与平衡协调,实现保供应、促消纳、稳价格的目的。三是保障大电网安全,以市场手段最大化调用保供资源,构筑区域电网平衡安全的“托底”保障。尤其是蒙东地区存在保供压力时,在区域电网平衡裕度充足的条件下,可按需足额购入保供资源,有效解决蒙东控制区保供问题。
东北区域省间互济交易与省间和省级现货形成有效的时序衔接,为各省最大提供450万千瓦电力保供支援,占东北用电负荷的5.5%;新能源弃电时段,火电机组申报量达到95%,火电机组平均负荷率降低至50%,环比降低10个百分点。累计成交电量14.29亿千瓦时,新能源消纳情况得到改善。
协同发力,加速推进区域市场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目前,东北区域“中长期+互济”的电力市场体系已初步建立,按照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运行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辅助服务品种、制定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提前谋划研究调频、惯量、爬坡等辅助服务新品种,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结合容量机制的推出,完善高比例新能源区域的容量考核机制,深化容量市场研究与测算,稳定供应预期。二是通过政策创新与技术赋能,持续完善省间互济机制,推动省间交易按自然日连续开市,适时推动省间中长期连续交易与互济交易转入正式运行,加快建设区域电力市场仿真系统。三是数字赋能,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探索“AI+市场监管”,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实时收集和分析市场数据,监测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加大对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整治力度,坚决查处破坏市场规则和市场秩序的行为,通过约谈、通报、处罚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与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坚守安全底线与市场化方向,会同相关部门,凝聚合力、协同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全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