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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号文背景下独立新型储能投资策略分析

作者:肖云峰 董达鹏 王俊涛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发布时间:2026-06-01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以下简称“114号文”),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为独立储能提供明确的容量兜底收益,改善了独立储能长期面临的商业模式不清晰、盈利不确定性大等发展痛点,激发投资者热情,加速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真正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稳定器”和“调节器”。

当前独立新型储能发展面临“三大问题”

一是存量项目盈利渠道单一、政策依赖度高,收益不确定性大。我国早期的独立储能盈利模式以容量租赁收入为主,但受市场供需影响,近年来租赁价格快速下降,实际租赁价格与各地容量租赁指导价格相差甚远,投资收益远未达到预期;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取消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容量租赁收入模式基本宣告退出,独立储能只能全面转向电力现货市场寻求收益。但单独的现货价差收入难以支撑独立储能的投资收益,以2025年实际运行情况为例,虽然山东、蒙西、山西等省级现货市场平均价差已达到0.4元/千瓦时以上,但相比独立储能项目要实现盈利目标对价差的需求仍有差距。一些省份为鼓励独立储能发展制定出台了支持政策,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对独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期长达10年;山西出台了独立储能参与一次调频6元/兆瓦的补偿标准,虽有效刺激了当地独立储能装机的快速增长,但对政策依赖度高,将来政策退坡风险大,项目长周期盈利闭环的基础仍不牢固。

二是现货市场价格信号作用不足,多元价值难以释放。独立储能在电力系统中能够提供调频、调峰、备用、爬坡、转动惯量、黑启动等多种辅助服务,尽管2025年底前我国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但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多数辅助服务品种尚未建立成熟的市场化定价机制,难以通过价格信号充分体现。而且即使是少数已建立补偿机制的辅助服务品种,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的商业模式。

三是114号文为增量项目投资注入强心剂,但各地细则亟待加快落地。容量电价是对储能等调节资源提供系统可靠容量的价值补偿,是独立新型储能收益结构的重要“压舱石”。114号文首次在国家层面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体系,构建“容量保底+市场收益”的盈利模式,为行业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但是114号文仅明确了框架性要求,许多具体操作细节仍有待省级层面的配套细则予以明确,包括门槛准入条件、清单制管理要求、补偿标准的制定、容量电费的考核、输配电价政策、费用分摊结算等。只有政策越清晰、考核越严格、收益叠加越明确,独立储能项目的投资预期就越稳定,市场化发展就越可持续。

未来独立新型储能发展呈现“三大趋势”

趋势一:市场需求明确,“十五五”增长空间巨大。“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攻坚期。到2030年,我国新能源装机有望突破30亿千瓦。作为保障新能源消纳、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的核心技术,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必将与新能源同频共振,迎来历史性的跨越式增长。2025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核心就是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2026年3月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新型储能”,这已是“新型储能”连续第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趋势二:长时储能加速规模化发展,技术路线多点突破。随着新能源装机占比快速提升,电力系统对跨时段调节能力的需求日益迫切,常规1~2小时的短时储能已难以满足新能源日内波动和跨日调节需求,4小时及以上中长时储能的规模化应用正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特别是114号文将放电时长和顶峰能力作为容量电价折算的核心依据,时长越长、折算比例越高,这一机制将有效引导投资向4小时及以上长时储能倾斜。技术层面,磷酸铁锂、全钒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多元技术路线将齐头并进,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磷酸铁锂作为目前最成熟的技术路线,采用大电芯和液冷技术,稳定性大幅提升;全钒液流电池天生长时属性优势突出,2025年12月,我国最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在新疆吉木萨尔全容量投产运行,装机规模达200兆瓦/1000兆瓦时,可实现长达5小时的连续放电;压缩空气储能作为超大容量、超长时的核心技术,已从示范项目迈入商业化应用阶段,未来随着工艺系统的不断优化以及单位造价的持续下降,市场竞争力有望更加凸显。

趋势三: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加速向多领域延伸。一方面,传统应用场景不断深化。电网侧独立储能在电网关键节点、电网末端加速布局,全力提高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和稳定运行水平;电源侧储能作为新能源消纳的核心支撑,新能源大基地配储仍是基本盘,“风光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等模式加速推广。另一方面,新兴应用场景加速破局。2025年以来,许多省份陆续出台了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发展的新政策,为储能提供了大显身手的机会。“算电协同”纳入新基建工程,为AIDC储能开辟千亿元级新蓝海;“零碳”园区使微电网+储能成为“标配”,交通融合催生“光储充”一体化网络;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场站等分散资源参与电力市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虚拟电厂正成为储能发展的“加速器”。

114号文出台后独立储能投资“四大策略”建议

114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型储能行业正式告别“政策依赖期”,迈入以市场化驱动的“价值创造”新阶段,也拉开了独立储能大规模增长的序幕。投资者应重点从选址、决策、建设、运营四个层面系统优化独立储能投资策略。

策略一:选址阶段,优先选择已出台容量电价配套政策地区,处于电网关键节点、纳入地方清单管理的独立储能项目。

114号文明确了容量电价的基本原则,但具体的落地执行完全由省级政府主导,接下来陆续出台的各省级细则将直接影响独立储能项目收益。比如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基准、折算比例规则等的不同,会造成不同省份补偿金额差异巨大;是否明确免除储能放电对应的充电电量输配电费,以及考核严苛程度的不同,也会显著影响独立储能项目的收益。同时,114号文规定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实行省级清单制管理,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项目清单,未纳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享受容量补偿,所以是否纳入清单对项目收益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在前期开发阶段必须推动项目纳入省级清单。

由于独立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价值与其所处位置密切相关,所以在具体选址时,要严格评估电网结构与消纳能力,优选处于电网关键节点、对调节资源需求旺盛地区的项目。建议重点在负荷密集区、新能源汇集区、直流馈入点等关键节点布局:一是布局蒙西、陕西、河北等新能源装机占比高、消纳困难、调峰调频需求旺盛的地区;二是关注云南、四川等水电虽占比较高,但因新能源快速发展,水电调节能力逐步趋紧的地区;三是在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导致系统一次调频能力不足,且已出台有偿一次调频服务政策的地区,如山西、吉林、辽宁等省份,合理布局电网侧一次调频储能电站。

策略二:决策阶段,科学构建投资评估模型,充分考虑系统运行费影响,保证前期手续依法合规。

114号文明确储能在充电时按单一制用户缴纳输配电价,同时需缴纳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2026年2月公布的区域电价数据显示,海南省系统运行费以0.1376元/千瓦时居全国首位,全国已有11个地区突破0.1元/千瓦时。系统运行费的本质是为维持电力系统实时平衡、安全稳定运行而产生的额外成本。从数据上看,近期不少省份的系统运行费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与近年来新能源渗透率快速攀升、2026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回收比例提高至不低于50%以及新能源差价结算费用正式纳入系统运行费等密切相关。这些维持电网稳定运行的“刚性成本”,最终通过系统运行费体现。鉴于目前很多省份现货市场平均价差多在0.1~0.4元/千瓦时之间,充电环节系统运行费的缴纳会直接导致独立储能充电成本上升,直接削弱项目收益空间,需要在经济性评估环节详细测算系统运行费对项目收益的影响。

现货价差收益是独立储能电站收益的另一重要来源,这需要建立在对目标省份现货市场价差水平的精准分析之上,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编制储能电站项目全生命周期电价预测报告,作为项目经济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对目标省份114号文配套细则及“两个细则”深度研究的基础上,科学测算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构建“容量收益+电量收益+辅助服务收益”测算模型。

鉴于多地已出台政策严控“倒卖路条”行为,投资者应通过合法方式获取独立储能项目指标,避免因违规转让导致指标被收回、容量补偿资格被取消的情形。

策略三:建设阶段,科学设定储能电池技术参数,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打造精品标杆工程。

一方面,在工程建设阶段严格控制独立储能单位造价,优化采购策略,全力降低储能设备采购价格,提高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要警惕“低价陷阱”,重点关注储能电池“可用能力”,因为储能电池的可用率、故障率、性能衰减速度将直接影响项目在现货市场和容量考核中的收益,低劣产品导致的高故障、低可用率,会放大运营端收益损失。因此,在采购阶段要科学设定储能电池技术参数,或将关键参数与未来收益对赌条款或付款条件挂钩,在保证设备持续可用的前提下降低总造价,以减少投产后设备更换维护成本,保障项目长周期稳定运营收益。

策略四:运营阶段,建立智能交易与调度能力,构建全生命周期运维体系,保障项目收益最大化。

为适应市场主导的分时电价政策,在波诡云谲的电力交易市场中捕捉峰谷时段、获取价差收益,投资主体需加快提升专业运营能力,建立“预测-决策-复盘”的交易闭环:一是利用AI、大数据整合气象、历史负荷、市场供需等数据,精准预测日前市场价格和现货分时电价;二是基于预测结果动态优化充放电策略,动态匹配批发与零售侧价格波动,同时加强交易结果分析,持续优化算法模型;三是培养专业的独立储能电站交易团队,大力引进或培养懂电力市场规则、能进行仓位管理和风险对冲的专业人才,科学制定日前/实时市场报价、套利与风险对冲策略,以强大的人才队伍支撑储能资产的高效运营,更好地释放储能资产价值。

114号文开启了独立储能投资的“黄金时代”,容量电价机制提供了稳定收益预期。但114号文开启的“黄金时代”绝非普涨行情,而是对专业能力的系统性考验。盲目跟风、重建轻运、选址失当的项目将面临严峻挑战;选对区域、建好项目、精于运营的优质资产将迎来价值重估。只有那些秉持长期主义、深耕专业能力、拥抱技术创新的投资者,方能在这场能源变革的浪潮中行稳致远,共享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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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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