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电力市场>工商业电价 返回

31省市2025-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全解析:最高0.4155元/kWh,风电最大价差0.2201元/kWh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风芒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2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截至今年5月,除西藏、内蒙古外,全国29个省(市、区)已全部完成2025-2026年机制电价竞价工作。这是自“136号文”发布以来,历经两轮政策执行、优化与市场竞争后形成的竞价机制及相应结果。

从各地制定的机制电量、竞价区间、执行年限等维度,可以观察各省对风电、光伏发展的不同态度。从机制电量完成情况、竞得机制电价价格等维度,可以透视当地新能源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通过对比两轮竞价中的细微变化,更能发现政策的调整方向与市场演进趋势。

为系统梳理后“136号文”时代,各省新能源投资价值与发展态势,风芒能源特从下述多个维度展开专题分析,旨在为行业企业开发新能源项目提供参考。

01

风电机制电价:最高0.4155元/kWh,最大价差0.2201元/kWh

从风电竞价结果来看,2025-2026年,全国共有24个省份竞出机制电价。其中,机制电价排名前三的省(市)分别为上海(0.4155元/kWh)、重庆(0.3961元/kWh)、四川(0.393元/kWh)。而竞得风电机制电价最低的省份为甘肃(0.1954元/kWh)。最高与最低价差达0.2201元/kWh。



与当地燃煤标杆电价相比,这24个省份竞得的风电机制电价,可分为以下5类:

略高于标杆(1地):新疆(2025年);

完全持平(4地):宁夏、北京、上海、贵州(2025年);

低于标杆(价差≤0.05元/kWh,13地):新疆(2026年)、陕西、山西(2025年)、河北、天津、辽宁、安徽、湖北、江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2026年);

低于标杆(0.05<价差≤0.1元/kWh,5地):青海、山西(2026年)、山东、河南、广西;

低于标杆(价差>0.1元/kWh,4地):甘肃、黑龙江、吉林、湖南。


以机制电价高于0.35元/kWh和低于0.25元/kWh为分界线,2025-2026年全国风电机制电价可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电价偏高,>0.35元/kWh,11地):陕西、河北南网、北京、上海、安徽、湖北、江西、重庆、四川、贵州(2025年)、广西;

第二梯队(电价中等,位于0.25-0.35元/kWh之间,11地):新疆(2025年)、宁夏、山西、冀北电网、天津、辽宁、山东、河南、湖南、云南、贵州(2026年);

第三梯队(电价偏低,≤0.25元/kWh,5地):新疆(2026年)、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


在上述24个竞得风电机制电价的省份中,有8个省份对2025年和2026年分别进行竞价。对比这8省两年的风电机制电价竞价结果,价格变化呈现以下三种趋势:

价格走低(5地):新疆、山西、山东、江西、贵州5省(区)出现价格同比下降。其中,新疆两年价差最大,达0.042元/kWh;

价格持平(2地):青海、甘肃两次竞得的风电机制价格均保持不变,分别为0.24元/kWh、0.1954元/kWh;

价格走高(1地):云南在2026年竞得的风电机制电价相较2025年提高0.003元/kWh,达到0.335元/kWh。


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接近竞价下限或上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地竞价环境的激烈或宽松。对比各省风电机制电价竞价结果与对应竞价上下限,可以分为以下4类:

与竞价上限一致(5地):青海、宁夏、北京、辽宁、贵州;

趋近上限(与上限价差≤0.05元/kWh,16地):新疆(2025年)、陕西、山西、河北、天津、山东、上海、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云南、广西;

位于竞价区间中间(0.05<与上限价差≤0.1元/kWh,3地):新疆(2026年)、黑龙江、吉林;

与竞价下限一致(1地):甘肃。


02

光伏机制电价:最高0.4155元/kWh,最大价差0.2655元/kWh

从光伏竞价结果来看,2025-2026年,全国共有29个省份竞出机制电价。其中,机制电价排名前三的省(市)分别为上海(0.4155元/kWh)、海南(0.3998元/kWh)、重庆(0.3963元/kWh)。而竞得光伏机制电价最低的省份为新疆2026年(0.15元/kWh)。最高与最低价差达0.2655元/kWh。



与当地燃煤标杆电价相比,这29个省份竞得的光伏机制电价,可分为以下4类:

完全持平(4地):宁夏、北京、上海、贵州(2025年);

低于标杆(价差≤0.05元/kWh,16地):新疆(2025年)、陕西、山西、河北、天津、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海南、安徽、江西(2026年)、重庆、四川、云南、贵州(2026年);

低于标杆(0.05<价差≤0.1元/kWh,7地):新疆(2026年)、青海、辽宁、广东、湖北、湖南、江西(2025年);

低于标杆(价差>0.1元/kWh,5地):甘肃、黑龙江、山东、河南、广西。


以机制电价高于0.35元/kWh和低于0.25元/kWh为分界线,可将2025-2026年全国光伏机制电价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电价偏高,≥0.35元/kWh,15地):陕西、冀北电网、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安徽、湖南、江西(2026年)、重庆、四川、贵州(2025年);

第二梯队:(电价中等,介于0.25-0.35元/kWh之间,13地):宁夏、山西、河北南网、天津、吉林、辽宁、山东(2026年)、河南、湖北、江西(2025年)、云南、贵州(2026年)、广西;

第三梯队(电价偏低,≤0.25元/kWh,5地):新疆、青海、甘肃、黑龙江、山东(2025年)。其中,新疆(2026年,0.15元/kWh)和甘肃(0.1954元/kWh)两地光伏机制电价更是低于0.2元/kWh,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在竞出光伏机制电价的29个省份中,有9个省份为2025年和2026年分开竞价。对比这9省的两年结果,价格变化呈现以下三种趋势:

价格走低(6地):新疆、青海、山西、浙江、云南、贵州。其中,新疆价差最大,达0.085元/kWh;

价格触底(1地):甘肃两年光伏机制电价均触及竞价下限,为0.1954元/kWh。

价格走高(2地):山东、江西两地2026年光伏机制电价同比提高。


对比各省竞价结果与对应竞价区间,大部分地区光伏机制电价贴近竞价上限,托底明显。具体可分以下4类:

与竞价上限一致(6地):青海、宁夏、北京、吉林、海南、贵州;

趋近上限(与上限价差≤0.05元/kWh,19地):新疆(2025年)、陕西、山西、河北、天津、辽宁、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云南、广西;

位于竞价区间中间(与上限价差>0.05元/kWh,3地):黑龙江、山东、河南;

与竞价下限一致(2地):新疆(2026年)、甘肃。


03

机制电量规模:风电远超光伏,辽宁风电约为光伏的56倍

除了竞得的机制电价外,机制电量的分配及完成情况,同样是不容忽视的关键维度。根据风芒能源统计,2025-2026年,在参与机制电价竞价的29个省(市)中,有27个省(市)披露了机制电量的安排与完成情况。剩余两省中,海南仅披露了安排电量规模,云南的安排与完成电量均未公开披露。

总体来看,含海南在内,28个省(区、市)共安排风光机制电量规模3204.1亿千瓦时,实际完成分配2426.5亿千瓦时,约有777.6亿千瓦时电量轮空。

从安排规模看,风电为1638.4亿千瓦时,光伏为938.1亿千瓦时,另有627.6亿千瓦时不区分风光。

从完成情况看,风电完成1452.7亿千瓦时,占比约六成;光伏完成973.8亿千瓦时,占比约四成。

从完成电量情况来看,横向对比这27个省(区、市)风、光两年累计完成规模,新疆最大(419.73亿千瓦时);其次为河北(河北南网与冀北电网合计295.85亿千瓦时);山东排名第三(224.516亿千瓦时)。


对比27省风电两年累计完成电量规模,除浙江、广东、福建、江苏4地竞价结果中无风电外,其余23省共完成风电机制电量分配1452.68亿千瓦时。

这23省中,风电完成规模TOP5分别为,新疆(316.01亿千瓦时),河北(245.71亿千瓦时),山东(172.58亿千瓦时),贵州(123.08亿千瓦时),广西(122.24亿千瓦时)。


对比各省光伏两年累计完成电量规模,27省份共完成光伏机制电量规模973.81亿千瓦时。

这27省份中,光伏完成规模TOP5分别为,江苏(131.35亿千瓦时),新疆(103.72亿千瓦时),山西(86.01亿千瓦时),贵州(80.16亿千瓦时),宁夏(76.78亿千瓦时)。


对比27省(区、市)风电、光伏完成电量,共有16省的风电完成电量高于光伏,包括新疆、甘肃(2026年)、陕西、河北、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2025年)、重庆、贵州(2026年)、广西。

其中,有3地风电完成电量达到光伏的10倍以上,风电偏好尤为突出:

辽宁:风电完成量约为光伏的56倍;

吉林:风电完成量约为光伏的13.7倍;

河北南网:风电完成量约为光伏的10倍。



对比27省(区、市)风光安排电量与完成电量发现,13个地区完成与安排之比高达90%以上;另有3地比例较低,未达25%,电量轮空情况较为突出。

高比例地区(≥100%,10地):新疆、甘肃、宁夏、陕西、黑龙江、湖北、四川、贵州(2025年)、广西、江苏;

偏高比例地区(介于90%与100%之间,4地):贵州(2026年)、山西(2025年)、湖南、浙江(2025年);

偏低比例地区(介于60%与90%之间,10地):山东、广东、吉林、山西(2026年)、重庆、浙江(2026年)、青海(2025年)、辽宁、安徽、河南、

低比例地区(<60%,7地):河北、江西、青海(2026年)、福建、上海(24.44%)、天津(23.49%)、北京(20.11%)。

其中,在未全额完成的地区内,河北(含冀北电网与河北南网)安排与完成差额规模最大,为352.9亿千瓦时。




在单独对比各省风电、光伏的电量安排与完成情况时,发现有19个省份在安排阶段即对风、光规模进行了区分。这19个省份中,

风电:11地风电完成电量比例超90%,竞争激烈,分别为新疆、陕西、山西、吉林、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广西。另有江西(2026年)、冀北电网2地完成比例较低,分别为11.04%、47.28%,竞争相对宽松。

光伏:9地光伏完成电量比例超90%,竞争激烈,分别为新疆、陕西、山西(2025年)、山东、浙江、湖北、四川、贵州、广西。8地完成比例低于50%,分别为:辽宁(11.2%)、江西2025年(22.65%)、冀北电网(26.08%)、河北南网(31.1%)、吉林(38.68%)、青海2026年(43.03%)、河南(42.37%)、江西2026年(40.08%)。



04

其它维度对比:执行期限、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申报充足率、海上新能源

除电价、电量外,增量新能源机制竞价还涉及执行年限、单个项目申报上限、申报充足率等重要参数。各省设置不尽相同,以下重点比较这三方面异同。

在执行年限上,省份可分为以下4类:

风光均为12年(20地):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河南、安徽、湖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

风光均为10年(5地):新疆、山西、天津、湖南、江西;

按新能源类型划分(3地):河北风电10年,光伏12年;江苏海上风电15年,其它风光10年;海南海上风电14年,其它风光12年;

两次竞价调整(1地):山东2025年竞价规定深远海风电15年,其它风光10年;2026年竞价调整为风光统一为10年。

从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来看,除北京外,其余28个省(区、市)均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上限比例介于40%-90%之间。具体分为以下4类:

比例较高地区(80%及以上,21地):陕西、江苏、上海、浙江、福建、重庆、贵州、黑龙江、吉林、海南、安徽、新疆(2026年)、甘肃、山西、河北、天津、辽宁、河南、湖南、四川、广西;

比例居中地区(介于60%与80%之间,3地):宁夏、江西、新疆(2025年);

比例较低地区(小于60%,2地):青海(40%),湖北(50%);

按类型分类地区(3地):广东按分布式光伏电压接入等级区分,110千伏及以下为80%,其它分布式光伏为70%;山东风电上限70%,光伏上限80%;云南风电上限65%,光伏上限75%;

在这些地区中,新疆在2025-2026年两批竞价中修改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从62.5%上调至80%。


从申报充足率来看,29省(区、市)中,除甘肃、北京、广东、湖北、四川、云南6地未作明确规定外,其余23地均设定了明确要求,区间为110%至130%。这23地的申报充足率,从上到下可分为5类:

130%(1地):青海(2026年);

125%(12地):新疆(2026年)、宁夏、河北、天津、黑龙江、吉林、山东、江苏、福建、湖南、江西、贵州(2026年);

120%(9地):陕西、山西、辽宁、上海、浙江、河南、安徽、重庆、广西;

115%(1地):海南(陆风及光伏);

110%(2地):贵州2025年、海南海风。

在这些地区中,贵州在前后两次竞价中收紧了规定,申报充足率从110%提升至125%。


在2025-2026年增量新能源机制竞价中,海上新能源在沿海11个省(区、市)中的“戏份”各不相同。

未涉及海上项目地区(5地):上海、广东、广西、天津、河北,或未在竞价公告中提及海上新能源,或明确表示暂不包含该类项目;

纳入但未分配单独规模地区(2地):辽宁、山东,将部分海上项目纳入竞价主体,但未针对性地分配机制电量规模;

单独划定规模地区(4地):江苏、浙江、海南、福建。

在单独划定规模的4个地区,

福建:划定14.5亿千瓦时海上光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实际完成海光15.97亿千瓦时电量分配。

江苏:划定10亿千瓦时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实际完成并无风电项目,均为光伏。

浙江(2026年):划定0.75亿千瓦时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实际完成并无风电项目,均为光伏。

海南:划定82.32亿千瓦时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但披露结果均为分布式光伏。


分享到:

关键字:电价

数字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数字储能网:xxx(署名)”,除与数字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数字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数字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