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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市场注册退出新规发布

作者:冯聪聪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8-05 浏览:

数字储能网讯:7月28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一系列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变更和注销业务指南,涵盖新型储能、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含虚拟电厂)及分布式电源等各类主体,进一步规范四川电力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与服务质效。

指南明确,各类主体申请注册均需满足相应准入条件,包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具备计量与结算能力等。市场主体注册流程统一遵循“入市承诺与风险告知—注册申请—信息审查”的基本程序,交易中心原则上在5个工作对分布式电源、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储能主体完成材料完整性审查,对售电公司(含虚拟电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核验

新型储能主体注册需提供企业工商信息、项目物理运行参数等材料,并上传营业执照、并网调度协议等证明文件。配建储能可与所属主体视为一体,满足条件后可转为独立储能进行注册。

电力用户注册需完成用电信息校核、实人认证等环节。发电企业可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前可凭承诺函先行注册。

售电公司(含虚拟电厂)注册要求最为详尽,涉及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社保记录、经营场所及技术支持系统证明等多方面材料。虚拟电厂还需额外完成向省能源局报告、接入省级运管平台等前置程序。分布式电源注册相对简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也可作为主体参与。

在信息变更方面,各类主体发生企业更名、法定代表人更换、股权结构重大变化、项目容量调整等影响交易组织的关键信息变化时,均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售电公司重大信息变更需再次公示7天。

市场注销分为申请注销与自动注销两类,符合破产、关停、政策调整等正当理由的主体可申请退市。注销流程按照申请、声明、审查、公示、生效办理,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每年开展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发现符合退市条件但未申请注销的,予以自动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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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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